视窗宽度

已弃用: 此功能不再推荐使用。尽管一些浏览器可能仍然支持它,但它可能已经从相关网络标准中删除,可能正在被删除,或者可能只保留用于兼容性目的。避免使用它,并尽可能更新现有代码;请参阅此页面底部的兼容性表,以指导您的决定。请注意,此功能可能随时停止工作。

安全上下文: 此功能仅在安全上下文(HTTPS)中,在某些或所有支持浏览器中可用。

非标准: 此功能是非标准的,并且不在标准轨道上。不要在面向 Web 的生产网站上使用它:它不会对每个用户都有效。实现之间也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兼容性,并且行为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。

Viewport-Width 设备客户端提示 请求标头以 CSS 像素 提供客户端布局视窗宽度。该值向上取整到最小的后续整数(即上限值)。

标头类型 请求标头客户端提示
禁止的标头名称

该提示可与其他特定于屏幕的提示一起使用,以提供针对特定屏幕尺寸优化的图像,或者省略特定屏幕宽度不需要的资源。

如果Viewport-Width标头在一条消息中出现多次,则使用最后一次出现。

注意

  • 客户端提示只能在安全来源(通过 TLS)上访问。
  • 服务器必须通过发送包含指令Viewport-WidthAccept-CH 响应标头,选择加入接收来自客户端的Viewport-Width 标头。
  • 选择加入Viewport-Width 客户端提示的服务器通常也会在Vary 标头中指定它。这会告知缓存服务器可以根据请求中的标头值发送不同的响应。
  • Viewport-Width 已从原始客户端提示规范中删除,如draft-ietf-httpbis-client-hints-07 中所示。建议的替代方案是Sec-CH-Viewport-Width(响应式图像客户端提示)。

语法

http
Viewport-Width: <number>

指令

<数字>

用户视窗宽度,以 CSS 像素 为单位,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。

示例

服务器必须首先通过发送包含指令Viewport-Width 的响应标头 Accept-CH 选择加入接收Viewport-Width 标头。

http
Accept-CH: Viewport-Width

然后在后续请求中,客户端可能会发送Viewport-Width 标头。

http
Viewport-Width: 320

浏览器兼容性

BCD 表只在浏览器中加载

另请参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