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xmp>
已弃用:此特性不再推荐。虽然某些浏览器可能仍然支持它,但它可能已经从相关的网络标准中删除,可能正在删除过程中,或者可能仅为兼容性目的而保留。请避免使用它,如果可能,请更新现有代码;请参阅本页底部的兼容性表格以指导您的决策。请注意,此特性可能随时停止工作。
总结
<xmp>
HTML 元素会在开始和结束标签之间的文本,将其不解释为 HTML,而是使用等宽字体进行渲染。HTML2 规范建议其应渲染得足够宽,以允许每行 80 个字符。
注意:不要使用此元素。
- 它自 HTML3.2 起已被弃用,且实现方式不一致。它已被完全从当前 HTML 中移除。
- 请改用
<pre>
元素,或者在语义上合适的情况下,使用<code>
元素。请注意,您需要将<
字符转义为<
,将&
字符转义为&
,以确保它们不被解释为标记。 - 通过使用
monospace
作为font-family
属性的通用字体值,并应用适当的 CSS 样式,也可以在任何元素上获得等宽字体。
属性
此元素除了全局属性(所有元素通用)外,没有其他属性。
DOM 接口
此元素实现了 HTMLElement
接口。
规范
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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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ML # xmp |
浏览器兼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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