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p-height
已弃用: 此功能不再推荐。尽管一些浏览器可能仍然支持它,但它可能已被从相关的网络标准中删除,或者正在被删除,或者只是为了兼容性而保留。请避免使用它,并尽可能更新现有代码;请查看此页面底部的 兼容性表格 以指导您的决定。请注意,此功能可能随时停止工作。
**cap-height
** 属性在字体坐标系中定义字体中大写字形的的高度。
注意: 它被指定为与早期版本的 CSS 2 中定义的 @font-face
规则的已弃用 cap-height
描述符具有相同的语法和语义。
您可以将此属性与以下 SVG 元素一起使用
用法说明
值 | <number> |
---|---|
默认值 | 无 |
可动画 | 否 |
规范
规范 |
---|
可缩放矢量图形 (SVG) 1.1(第二版) # FontFaceElementCapHeightAttribute |
浏览器兼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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